2017-03-29 15:37:08
編輯:唐建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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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即將來臨,為嚴防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確保林區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發布此公告:
一、全縣所有林區,包括國有、集體林場、造林大戶、自然保護區和其它有林地,從2017年3月30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實行森林防火戒嚴。
二、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嚴禁任何人員和車輛攜帶火種(含打火機、火柴)進入林區,嚴禁在林區及附近山嶺丟煙頭、燒山驅獸、燒火取暖、野炊、點火照明、玩火。進入林區的人員和車輛必須自覺接受護林防火機構和護林人員的防火安全檢查,違者,依照《森林防火條例》給予處罰。
三、林區生產性用火及林、農地接合部的野外生產用火,必須先由用火單位和個人寫出申請,經鄉鎮林業站審查驗收,報經縣人民政府授權的鄉鎮政府批準,取得燒墾許可證后,嚴格按燒墾許可證的規定用火。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組織撲救(嚴禁老、弱、病、殘、婦女、兒童參加撲火),并及時向當地村組、機關、事業單位呼救和向縣、鄉鎮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起火單位和聽到撲火呼救或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必須迅速組織本單位人員到起火現場撲救。各有關部門,特別是公安、林業、交通、通訊、氣象、衛生等部門,要主動搞好配合和援助工作。對撲火有功者,給予獎勵;對拒不執行撲火命令者,要追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五、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法規宣傳,采取不同宣傳方式,使“護林防火,人人有責”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要制定和落實護林防火措施,特別要組織勞力搶修好和修復好森林防火線和防火隔離帶。防火戒嚴期內專業撲火隊要進入戒備狀態,嚴陣以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要深入防火責任區檢查督促工作,清除火災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嚴厲打擊森林火災肇事者。公安、林業等有關部門對于森林火災案件,要按照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及時進行處理,責令當事人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嚴肅查處森林火災失職、瀆職工作人員。對在預防撲救森林火災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各級干部黨員,堅決按照相關規定,依紀依法追究其政治經濟和法律責任。
(縣防火辦電話:4212253)
特此公告
東安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責編:唐建衡